- 通知公告
学院相关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2016年度全省高校预算工作会议要求,我校开始编制2016年度上报省财政的部门预算。为顺利实施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和采购工作,请各部门(单位)配合做好2016年度采购预算及出国经费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购预算申报的内容:
1.2016年度使用行政设备经费、学院自主理财经费(部门业务费)、纵向横向科研经费、学科平台建设经费(除国库专项)等需购置的仪器设备(含交通工具,下同)。
2.2016年度使用学校零建项目经费、学院自主理财经费、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等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改造、零建大修、装修等1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本次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申报的内容:所有预计2016年有出访任务的因公临时(三个月以内,不含三个月)出国(境)团组。无论经费来源(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专户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均纳入预算管理,均需申报。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及2015年学校出国费实际支出情况,2016年各学院(部)出国经费额度按照2015年上报预算总额的80%控制,可以申报出国经费的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凡未在下述范围内的经费一般都不得申报:
1.省级财政拨款的专项(经费在国库下达):上级部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和同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中,一般不允许申报出国经费,但项目预算书里明确列明有出国费预算的,此次可以先报预算,包括 “2011计划”专项经费(含国拨经费),重中之重经费,重点学科经费,人文社科基地等各类专项;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联等科研专项。该类经费校内经费本一般以G或K开头(以上经费实际报销出国费时,还需另向财政申请调整指标,若有学校配套经费支持的,一般建议从学校配套经费开支,便于审批)。
2.科研经费: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横向科研。该类经费校内经费本一般以A、B、C、D、E、H、R或SH、SR开头。
3.学校配套经费:主要包括重中之重、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学科配套经费,纵向科研配套等。该类经费校内经费本一般以数字开头。
4.随学生互派等交流活动带团老师的经费来源可适当放宽。
凡2016年预算年度中,上级部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和同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中,明确有出国费预算的,可以凭资金到账证明及预算申报书由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按季度汇总报教育厅。报批获准后,可以批量追加当年出国费预算指标,此次可以不报。
三、报送要求:请各研究所秘书严格按照相应规范文本格式填写报送(见附件)。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请 务必根据本研究所实际工作,提出合理、急需的预算申报,于8月12日前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电子稿发送至ywy@zjut.edu.cn,逾期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附件:
(一)仪器设备购置申报
(二)基础设施改造、零建大修、装修等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
(三)因公出国(境)费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