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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院创新团队、育人团队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7-24 浏览次数:1367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强院”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大器计划”,做好首批“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至善育人团队建设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计划考核:建设期为4年,每2年考核、增补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撤销资格。

申报要求:已形成紧密型的研究团队,具有和谐的团队文化;具备一定的研究特色和研究基础;团队成员(负责人除外)可以跨研究所部门,最多可同时参加2个团队。

任务目标:建设周期内完成重大突破性目标1项或重要基础性目标4项,且团队成员至少有1人入选“高水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1)重大突破性目标:建设周期内团队需:①获得Ⅱ类及以上项目1项;②人均科研到款120万/人以上;③人均至少发表一区论文2篇(中科院标准);④发表Science(Nature)子刊论文1篇;⑤获科技类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⑥牵头获批省级平台(含校级协同中心)1个;⑦获建校级重点及以上创新团队。

(2)重要基础性目标:建设周期内团队需:①人均新增Ⅴ类及以上项目1.5项;②人均科研到款100万/人以上;③人均至少发表二区及以上论文3篇(WOS-JCR标准);④ESI高被引的论文4篇;⑤人均至少授权发明专利3项;⑥获科技类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⑦引进D类及以上人才1人(参照第六条);⑧获建校级创新团队。

支持措施:建设周期内在公用房调配、进人指标、岗位聘任等资源调配中给予重点支持;每年给予增加1个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给予补贴500个当量学时(具体按第1年量∶第3年量∶第5年量=3∶4∶3进行补贴);在各类竞争性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给予一定团队绩效奖励津贴指标用于增加岗位津贴发放,经费由团队自筹。

2.至善育人团队建设计划

计划考核:建设期为4年,每2年考核、增补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撤销资格。

申报要求:具备一定的特色和基础;每个团队设负责人1名,主讲教师和骨干教师若干名;团队负责人由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授担当,团队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2个团队。

任务目标:建设期内完成重大突破性目标1项或重要基础性目标3项,且团队成员至少有1人入选“至善育人名师培养计划”。

(1)重大突破性目标:建设期内团队需:①获省部级及以上重点教材1部;②获省部级及以上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1项;③人均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A类教学论文1篇;④获教学类省部级奖项1项(前2)。

(2)重要基础性目标:建设期内团队需:①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研究项目不少于3项,并立项1项;②申报校级及以上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规划)教材等不少于3项,并立项1项;③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不少于2项,并获奖1项;④共发表教学论文5篇;⑤人均参加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各类教学活动不少于10次。

支持措施:建设期内在职务评聘和岗位聘任中给予重点支持;给予补贴500个当量学时(具体按第1年量∶第3年量∶第5年量=3∶4∶3进行补贴);在各类竞争性教学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给予团队一定的教研活动经费支持。

二、   选拔名额

首批评选院级创新团队不多于4个、育人团队不多于3个

三、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3日:    部署申报工作;

2.8月20日前:填写《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上交书面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mse@zjut.edu.cn;

3.9月5日前:  《申请书》简表网上公示;

4.9月中旬:   申报团队述职、答辩;院内外评委评议;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

5.9月下旬:   学院确定获资助团队名单。

 

实施团队建设支持计划,是学院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培养创新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及技术创新的能力,形成优秀人才团队效应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应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强院”实施办法》的要求,以现有平台、团队为依托,积极动员教师组建创新团队、育人团队,以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育人名师和优秀团队,促进学院、学科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才强院”实施办法》、《申报书》(点击下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