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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教授评议会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24 浏览次数:857

学院相关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2014年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浙工大人[2014] 14号)文件精神,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召开全体教授(含其他正高,以下同)会,申请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就其学术水平和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以及学院(部)工作等方面在教授会上述职,教授会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并进行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教授(不少于5人)参加会议方为有效。评议结果作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各有关单位教授会组织如下:

    各学院(部)和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做好本单位教授会民主评议的有关工作。

校级直属研究院由主管部门组织教授会,人文社科类研究院由社科院组织。参与人员为主管部门和直属研究院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其他单位、部门,包括校机关(含健行、成教、国际学院)及其直属单位、图书馆、容大集团、产业系统、高校科技园等单位,教授会纳入相应的推荐组。即校机关(含健行、成教、国际学院)及其直属单位、图书馆、高校科技园申请人员在机关推荐组上述职、评议并推荐;容大集团、产业系统申请人员在产业后勤推荐组上述职、评议并推荐。

    教授会的评议投票表由人事处负责回收、统计。

 

    请各有关单位在本周认真组织做好教授会的民主评议工作。会议时间确定后,请提前联系人事处参加人员。人事处参加各学院(部)民主评议人员安排见附件。人事处统计民主评议结果后,将及时反馈各有关考核推荐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