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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05 浏览次数:813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学校将在全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现将材料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选拔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全院2012、2013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规定》[浙工大发〔2010〕28号]。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二、选拔范围与名额

     1. 本院“材料化工”博士点接收硕博连读申请。

     2. 每位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可招收不超过2名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时间安排

(一)      由申请的硕士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经本人硕导签署推荐意见、拟接收博导签署接收意见后,于11月10日前交学院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shouln@zjut.edu.cn。同时将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一起附上,包括:

1、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已录用学术论文的录用通知(须导师签字确认),其中已被三大索引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校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

2、已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奖励、荣誉的复印件;

4、英语CET-4/6级成绩单的复印件。

(二)      学院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后,将于11月17日前组织硕博连读面试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排序后上报校研究生院。

       (三)校研究生院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者,纳入2015年博士录取计划。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必须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有效成绩,且学位课成绩优良。

2、      申请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误,如有佐证材料造假、假冒导师签名等行为,已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请各研究所(方向)积极做好本方向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动员、组织工作。

 

附件:

http://www.gs.zjut.edu.cn/web/images/sysimage/file/doc.gif浙江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doc

 

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