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浙工大材料〔2014〕5号
学院各研究所: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保证人才引进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地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基本原则
1.坚持同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实际需求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需要;
2.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按需引进、适度超前,质量优先、宁缺勿滥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要求,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学术水平、教学和科研能力、职业道德等,高度重视综合素质考察,着眼于长远发展;
4.坚持“优化队伍、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断调整和改善学院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地域结构、年龄结构和类别结构;
5.今后几年,力争引进人员中50%具有海外学习背景,以具有学科负责人水平和能力的人才为引进重点,高度关注团队引进;
6.坚持人人进团队、进方向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要求及范围
1.拟引进人才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严格执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和学校有关人才引进工作的规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有强烈的荣誉感,重视互相团结和精诚合作,愿为学科建设、学院及学校发展做出贡献;
(3)教学上有潜力和基本能力,至少能胜任本科专业两门核心课程的授课任务;
(4)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宽的知识面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有创新能力,能够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
2.拟引进人才范围
(1)全职或兼职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与两院院士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2)浙江省特级专家、中央特聘专家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运河学者”特聘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3)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术业绩突出的应届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三、相关支持政策
学校和学院将给予以下支持:
1.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中央特聘专家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运河学者”特聘教授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和办公用房,由学校和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给予考虑解决,并在限项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考虑;
2.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或学术业绩突出的应届博士,由引进的研究所安排办公空间;应届博士按4级岗,博士后、博士毕业后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博士、海外博士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定5级岗,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海外博士后定6级岗,教授定7级岗,其他人员岗级引进时商定。
四、聘用合同签订
1.新引进的人员均要与学校签署相关合同;
2.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或学术业绩突出的应届博士,除了与学校签署合同外,在报到时另需与学院签署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一。
3.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学术业绩突出的应届博士,工作3年后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新一轮岗位聘任的参考依据。
五、人才引进工作程序(见附件二)
1.制订年度引进计划并公开招聘。学院根据各研究所发展需要和申报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进人计划和具体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后,报学校审批和统一公开招聘。
2.学院对投送简历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诚意和引进条件,介绍学校和学院用人机制,尤其是支持政策和需要签署相关协议的内容。
3.研究所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考察。学院将具有诚意和符合引进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送至各研究所进行评估。各研究所根据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确定所进的方向团队;由所进的方向团队,与应聘人员进行沟通交流,明确双方意向后,向研究所、学院提出面试的对象及今后工作安排。
4.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同意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和研究能力进行面试,提出评价意见和是否引进的建议。
5.应聘人员填报相关材料。由应聘人员和面试小组填报《浙江工业大学引进人员审批表》和《拟聘用人员自(推)荐表》,并附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论文等复印件,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是否确认引进。
6.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专题谈话。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确认引进的人员,进行相关谈话,包括政治立场、必要的政审和外调等。
以上工作程序主要针对第三条第2款拟引进人才,其余拟引进人才可根据需要特事特办。
六、面试办法
1. 面试小组人员的组成
面试由所在研究所负责组织,成员由学院领导、一级学科负责人、相关研究所所长、副所长、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名单由研究所提出,学院审核后确定。
2. 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主要介绍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社会经历、获得荣誉等。
(2)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主要介绍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后研究等期间研究成果,以及进校后的教学、科研等工作设想及目标。
(3)授课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授课试讲内容由本人与相关研究所沟通后,从本科或研究生课程中选取。授课方式为PPT结合板书形式。授课试讲着重面试拟引进人员的授课内容组织、讲授思路、语言表达、板书水平和版面安排等基本技能。
(4)答辩交流
面试小组就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等方面问题进行提问,由拟引进人员进行现场解答。
3. 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结合是否符合引进目的,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基本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协商或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是否建议引进,若投票确定,拟引进人员必须在获得到面试小组成员2/3及以上赞成票方能通过。最后,在充分听取面试小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由面试小组组长签写面试意见,并明确是否可以引进等方面的参考意见。
七、组织分工及要求
1. 各研究所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认真做好规划,根据进人计划积极主动地物色优秀人才。
2. 要认真做好对应聘人员的前期遴选把关,让应聘人员充分了解学校和学院基本情况及其相关支持政策,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效率。
3. 各研究所要进一步重视对新引进青年教师的培养和关心,认真按照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要求及时落实导师、制订培养计划,积极发挥新引进人才的作用。
4. 面试工作由学院主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部署,学院办公室协助落实,相关研究所负责落实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人员通知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5.学校审批同意后,由学院办公室人事秘书及研究所作好新报到人员的服务工作。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九、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员引进聘用合同2.rar
2、 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员引进流程.rar
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