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省财政厅、省政府外事办联合颁布的《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浙财行〔2014〕30号),以及浙江省省本级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规定,自2015年起,凡是未在学校部门预算中申报出国(境)预算的团组,财政将不予审核。为做好学校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申报,保证我校明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审核能够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范围
所有预计2015年有出访任务的因公临时(三个月以内,不含三个月)出国(境)团组。
二、经费来源
出国(境)经费不论经费来源(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专户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均纳入预算管理,均需申报。
三、出国(境)性质分类:行政类和科研类
1.行政类:主要是校级出访任务的团组,包括学院非科研任务出访的团组。
2.科研类:主要区分为以下几大类:
(1)财政拨款的专项:上级部门(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和同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或专项资金项目预算中,一般不允许申报出国经费,但项目预算书里明确列明有出国费预算的,由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按季度汇总报教育厅,此次可以先报预算。包括但不限于“2011计划”专项经费(含国拨经费),重中之重经费,重点学科经费,人文社科基地等各类专项;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科联等科研专项。该类经费校内经费本一般以G或K开头。
(2)科研类:主要是除(1)包含的科研专项以外的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横向科研。该类经费校内经费本一般以A、B、C、D、E或H开头。
(3)其他:除(1)、(2)包含的项目外,由学校预算安排的各类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配套经费,科研启动金等。该类经费校内经费本一般数字开头。
四、报送要求
请相关老师按要求填报《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明细表》(见附表),具体要求见表内说明,于11月17日(周一10:00)前汇总至各所秘书处,并请各所秘书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电子稿请发送至:ywy@zjut.edu.cn,纸质稿交至邵科馆103室。
联系人:
于文艳 88871519
余武斌 88871517
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学校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的预算申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