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全体教师、硕士研究生: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课堂教学创新、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教[2017]28号)文件精神,特设立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材料学院将设立相应的助教岗位,由学院负责管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课程条件与项目数
申报课程需满足以下条件:全专业都要上的课程、作业量大、授课学生人数比较多,有正在进行课程建设项目的优先。
立项项目数:每个专业不超过2门。
二、助教岗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本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个助教岗位,且不得同时承担助研或助管岗位。在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已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生可酌情申请本科教学助教岗位。
2.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需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相同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3.设岗学院录用的研究生助教,必须经过教师发展中心集中上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的研究生可正式获得相应的助教岗位。
三、助教岗位职责、津贴和考核
1.助教应听从主讲教师指导,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指导习题课,进行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辅助工作并参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2.助教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每月40小时。助教原则上要全程随堂听课。
3.助教津贴标准为硕士生一般不低于500元/月·人,由学院自筹资金支付。
4.助教的考核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教[2017]28号)文件。
四、助教的选拔程序
1.根据申报课程条件,主讲教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申请配备助教申请表》(附件1),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交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下午3:00(联系人:应艳杰,联系电话:88871527,E-mail: yingyanjie@zjut.edu.cn)。
2.有申请意愿的研究生,请关注学院网站关于助教岗位设立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附件3),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1份交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4日下午3:00(联系人:应艳杰,联系电话:88871527,E-mail: yingyanjie@zjut.edu.cn)。
3.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关于学校设岗的课程申请与研究生岗位申请,见附件4。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申请配备助教申请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设置审批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申请表
附件4:附关于申请2017-2018(2)学期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的通知(学校通知)
材料学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