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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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浙工大[2013]13号)文件规定,将对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为做好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2.学术造诣高,对通识教育具有深入研究,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热爱教学,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时间和精力参与通识课程评审验收等会议。
4.开设过通识教育课程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推荐办法
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1. 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
2. 学院(部)审核通过后,于10月2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份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xk@zjut.edu.cn(教务处联系人:徐静波,电话:88320370)。
3.教务处初审名单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4.学校正式发文聘任。
自荐的老师请填写附件表格,10月19日前电子稿发yingyanjie@zjut.edu.cn。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