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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1 浏览次数:2302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浙工大[2013]13号)文件规定,将对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换届,为做好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

 2.学术造诣高,对通识教育具有深入研究,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热爱教学,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时间和精力参与通识课程评审验收等会议。

4.开设过通识教育课程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二、推荐办法

个人自荐或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1. 申报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

2. 学院(部)审核通过后,于102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通识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份提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jxk@zjut.edu.cn(教务处联系人:徐静波,电话:88320370)。

3.教务处初审名单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

4.学校正式发文聘任。

自荐的老师请填写附件表格,1019日前电子稿发yingyanjie@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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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