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现决定开展2015年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内容要求
教学改革项目应紧紧围绕我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开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项目必须理念上要有突破,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内容有较强的针对性,研究成果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有实际的应用价值和推广意义。选题类别如下:
1.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1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1.2 “两制四化”(书院制、导师制,复合化、国际化、小班化、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
2. 专业改革
2.1 专业建设标准;
2.2 专业评价体系;
2.3 专业改造升级;
2.4 基于产出导向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优化;
3. 实践教学改革
3.1 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
3.2 学生实习实训情况调研与改革;
3.3 学生实践教育平台建设;
3.4 专业实践教育体系改革与实践
4. 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建设
4.1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
4.2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
4.3 教师教学激励与保障机制;
4.4 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备注: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以在《校级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中申报为主)
二、立项基本条件
1. 每个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教学效果良好;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没有尚未结题、被中止的教学改革项目、教学软件项目、优秀课程等教学建设项目;负责人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出国一年及以上的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2. 申报的教学改革项目必须不属于校级(含)以上已经立项和验收的各类在建项目中明确要完成的内容。
三、项目申报时间和要求
1.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由各学院、部门组织推荐。每个学院(部)推荐到教务处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15年本学院院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总数的50%(2015年尚未立项的学院以2014年立项为准)。
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审核批准后,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承诺所推荐项目在学校立项后给予至少50%的经费配套,否则不予受理。)。
2. 请各学院于2015年10月12日前将《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和《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送教务处(联系人:方学礼,电话:88320442,Email:jxyj@zjut.edu.cn
请申报老师上交材料《教学改革项目申请表》和《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书面材料及电子版各一份。
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10:00。联系人:应艳杰。电话:88871527。邮箱:yingyanjie@zjut.edu.cn。
四、项目建设和管理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浙工大教[2015]5号)文件要求,项目的结题验收采取学校定期(每年5月和11月)组织汇报答辩会形式。验收项目结题时,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结题简表、总结报告(不少于1万字)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重点项目结题时须发表CSSCI及以上相关论文一篇,一般项目须正式发表论文一篇。
请各学院重视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进展,做好项目进程管理,并在学院内部适时举行项目结题汇报会以扩大项目成果共享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