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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5-21 浏览次数:2352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30号)(见附件1),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项目要围绕省教育厅出台的教学综合改革政策,突出应用型高校建设,突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学业指导管理,突出课堂教学创新等方面的改革探索。具体参照《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26号)和《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332号)(见附件2)要求。已经获得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名额
     
本次立项浙江省教育厅继续实行“分名额到校、教育厅审核备案制”。2015年,我校立项名额为: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9项、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20项。根据我校实际,学校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程序,统一组织申报评审工作,并经校内公示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要求

     1.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一线教师申报比例要在60%以上,也可以课程组、教研室、实验室或教学基地等教学组织形式申报。每个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研人员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立项项目;2个以上(含2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要明确申报主体;项目立项后,原则上项目主持人不得变更。学院将推荐申报省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2项。

     2. 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效果设立,形式可多样,但一个项目的研究范围不宜过大。研究人员可以是教学团队,也可以是教师个人,主要是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鼓励富有实际教学经验的教授和教学团队负责人主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同时也支持和鼓励有思想、有活力的青年教师担任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学院推荐申报省课堂教学改革项目不超过3项。

      3. 鼓励校级立项课题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院级课题,结合本次申报内容范围,在进一步整合内容、加强研究力量、深化改革、扩大成果受益面的基础上,组织新课题参与申报,但对于与已立项项目内容简单重复、无新的较大突破,则请勿申报。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2015年度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并于6月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及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送至学院办公室(邵科馆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ngyanjie@zj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应艳杰;联系电话: 88871527)  

     五、项目管理
     
项目获得立项后,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要求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并按照我省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校将在每年下半年对未结题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10月底前将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和处理情况报省教育厅。

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和实践的周期一般为两年。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项目组必须提交结题报告书,经学校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由省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必须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其附件

2.《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2013年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3. 2015年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学院申报汇总表

 2015年省教改和省课改申报通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