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材料13、14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本学期我校13、14级本科生,若符合特长生、兴趣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将于本学期第10周(5月4日—5月8日)向学生现所在学院递交特长生或兴趣生转专业申请表(空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及相应证明材料。学院将配合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初审与汇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请同学对照准备:
一.申请材料审核:
(1)特长生转专业:主要审核其是否具有某一专业上的明显成果。某一专业上的明显成果是指学生作为前2位作者出版的专著、或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在省级及以上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等。
务必认真审核材料的原件。
注意:2013级学生起特长生转专业增加审核课程平均绩点,须课程平均绩点在2.0(含)以上,方可申请转专业。
(2)兴趣生转专业:一是要求其公共基础课通过补考或重学后无不及格课程(根据学校本科培养计划原则意见上规定的大类专业划分范围,若学生申请转入同类内其它专业,则不受公共基础课成绩的限制)。二是对照我校13、14级各专业当年高考录取平均分,审核该生是否从录取平均分高的专业申请转到录取平均分低的专业。
(3)学业预警者、退学预警者或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二.请同学讲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5月7日前交到年级辅导员。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发〔2013〕35号)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发〔2014〕37号)
《2013年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统计表》
《2014年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统计表》
《浙江工业大学特长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浙江工业大学兴趣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4月30日
材料学院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