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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4届本科生毕业环节答辩工作安排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5-14 浏览次数:1455

一、毕业论文检测

各教师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检测工作,在66完成学生毕业论文的检测,查重率不得高于35%,超过35%不得参与答辩。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二、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

答辩前论文不必装订,上交打印稿即可,答辩结束修改完成后再装订。

1、毕业论文正本按下列顺序装订:①封面、②任务书、③中文摘要与关键词、④英文摘要与关键词、⑤目录、⑥正文、⑦参考文献、⑧致谢、⑨附录(图谱、设计说明书等)、⑩封底(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7】)。

2、毕业论文附本按下列顺序装订:①封面、②目录、③文献综述。④开题报告⑤文献翻译(原文和译文)、⑥指导教师评语、⑦论文评阅人评语、⑧答辩记录⑨毕业设计成果演示记录表、⑩教师指导记录表、11毕业设计进程考核表。12封底(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8】)。

3、毕业论文正本、附本、实验记录等相关资料必须放入资料袋内。

三、论文(设计)评阅

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严格评阅人制度,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应在答辩前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好评语(指导教师评语表见附件【5】,评阅人评语表见附件【7】)并送交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应在学生答辩之前对评语进行审阅。申请“优秀”的论文(设计)须由两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进行评阅。

四、摘要汇编与申请优秀论文

为做好我院“2014届毕业论文摘要汇编”工作,各毕业生将“论文摘要”一份(格式见附件【20】),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对应专业模块负责人,未交摘要者不得参加毕业答辩。

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须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件【16】)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自荐表(附件【15】),除交“论文摘要”外,另交3000~4000字的论文缩写纸质稿和电子稿(附件【21】)。学院将推荐1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入选《浙江工业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

五、论文(设计)存档与抽查

答辩结束后,将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套资料留存各研究所备查。学校将从学院抽取6篇毕业设计(论文)送外校评审(优秀和及格各1篇、良好和中等各2篇)。被送论文要准备如下文档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正文(含设计、论文的文本和设计图纸)等以备送审。

六、答辩成绩

对学生答辩资格要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浙工大教【200361号)进行严格审查。成绩评定比例应从严掌握:优秀≤15%,良好≤45%,中等≥30%,及格和不及格≥8%,机动2%,申请“优秀”论文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大组答辩。

为了不影响毕业班学生发证离校,请各模块负责人在618日上午10:30之前将成绩报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应艳杰,电话88871527

七、时间安排

1610前申请“优秀”论文的学生提交“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自荐表给对应专业模块负责人。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成型技术、高分子合成技术负责人为徐立新老师;功能材料负责人为李涓老师;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负责人为唐谊平老师。

2、毕业论文全套资料(毕业论文正本、附本、实验记录等相关资料)、一页摘要(附件【20】)、优秀论文缩写(附件【21】)、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附件【3】)、指导教师评语(附件【5】)、评阅人评语(附件【7】)、整改意见书(附件【14】)、进程安排与考核表(附件【4】)于610日下午1700之前交到答辩小组组长处。

3、答辩时论文报告用PowerPoint电子文档,每位同学报告时间控制在20分钟左右,答辩小组提问5-10分钟。

4、答辩时间:616(大组答辩)617日(小组答辩)

八、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

主任:陈晓

委员:车声雷、王  旭、王德海、毛诗焙、甘永平、李  涓、张文魁、张  林、

郑国渠、钟明强、胡晓君、钱欣、徐立新、唐谊平、彭国军、楼白杨

秘书:应艳杰

九、答辩教师分组名单及地点见附件【24

十、优秀指导教师推荐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根据名额按毕业生的0.5%控制,学院推荐校级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1名。请各答辩小组推荐1名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于618日上午10点前报至院办应艳杰老师处,由学院2014届毕业答辩委员会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十一、关于强化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的补充通知

1、请各位指导教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时参加毕业答辩。承担本科生毕业环节指导工作的教师应进入论文答辩小组,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加本组答辩(特殊情况请指定副导师全程参加),根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评分表”(见附件【23】),对每位学生作出评价。

2、请答辩组组长严格把关,指导教师(或其指定的副导师)未能按要求全程参加本组答辩,需上报学院,不得无故不参加答辩工作。

3、学生在参加答辩时,应携带工作记录本。教师在评阅学生成绩的同时,还应查阅学生工作记录本,核查学生论文工作量是否达到要求。

 

附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