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特长生、兴趣生转专业申请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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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2013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本学期我校13级本科生,若符合特长生、兴趣生转专业申请条件的,将于本学期第10周(11月17日—11月21日)递交特长生或兴趣生转专业申请表(空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及相应证明材料。
注意:2013级学生起特长生转专业增加审核课程平均绩点,须课程平均绩点在2.0(含)以上,方可申请转专业;学业预警者、退学预警者或应予退学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申请书与相应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办公室。地址:邵科馆102,联系人:应老师、黄老师。
附件清单:
【1】《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发〔2013〕35号)
【2】《2013年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专业高考录取平均分统计表》
【3】《浙江工业大学特长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4】《浙江工业大学兴趣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5】浙江工业大学学术期刊和专业出版社分级名录(2014版)
材料学院
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