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优化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学校将在全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优秀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简称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2014级和2015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选拔条件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4〕60号]。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的选拔。
(二)试行2016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选拔要求如下:
1、申报学生满足下列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同时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原则上申报攻读博士学位专业与被录取硕士学位专业与为同一一级学科;
(4)原则上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的导师为原硕士生导师
2、导师招生条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院士、国家级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特级专家。
3、说明
(1)一个导师只能接受一名学生。
(2)学生申报成功后,待遇参照2016级博士生,并与导师、学科、学院、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3)在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前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另行通知,若考核不合格,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4)导师在遴选学生时应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若学生中途退出或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硕博连读,相应导师在以后招收博士研究生时扣减招生指标。
二、时间安排
(一)9月19日-9月30日,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表》,经相关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办公室。同时附上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如已录用而未正式发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并由导师签字)以及获奖证明、CET成绩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二)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后,于10月20日中午11:30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表和《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生硕博连读申请情况汇总表》报研究生院。
(三)10月25日-10月31日,学院、博士点组织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对拟录取名单排序后,报研究生院。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
(四)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复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经公示无异议者,纳入相应年份博士录取计划。
学院联系电话: 88871530,联系人:寿老师。
材料学院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