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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材料学院201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2-20 浏览次数:3037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安排,现将我院201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院按照浙工大发【2010】19号《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请参照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6】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组织工作。

   二、请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和毕业研究生按照学位【201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要求,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

  三、2017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1.201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在论文送审前,学院将首先组织对全部学位论文,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凡是预评审不合格者暂停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申请2017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月16日前向学院提交一份学位论文初稿的纸质版参加学院预评审。

   3.通过学院预盲审的的研究生请于3月13日至3月16日24: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

  (6)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由导师亲笔签字后,附上有效学术成果的佐证材料交所学院办公室(子良A217)。如论文处于已录用阶段,录用通知必须由导师亲笔签署意见并签名确认。

  四、论文送审

  1.学院按照相应的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参照浙工大研【2010】16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11】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暂行规定》、浙工大研【2008】12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08】1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研【2008】9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将撤销申请。

  2.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3月20日至3月22日11:00前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必须 必须为word97-2003格式以doc为后缀的,不得使用2007以上格式*.docx,大小尽量不超过10M,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学院将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

4. 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都需要由学院统一安排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以复制比表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1)通过。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小于20%,且段复制比小于30%的为通过,研究生可以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2)不通过:

    a、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在20%和50%之间,或段复制比在30%和60%之间,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复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b、 论文文字总复制比大于50%,或段复制比大于60%,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至少半年后方能申请论文评审。

5.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五、学位论文经校外专家评审通过的研究生,由所在研究所、课题组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待论文盲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关于学位论文格式:“封面和原创性声明”格式全校统一,详见附件4;“正文的内容和格式”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七、注意事项:

1、申请本次论文答辩的同学,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签名真实无误,如发现学术道德与诚信问题,一律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发表论文的佐证材料,如属于被录用阶段,须提供录用证明(含录用通知的邮件)并经导师亲笔签名;已正式发表的论文,提供论文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以上佐证材料附在《答辩资格审查表》后交上来;

3、提交学院初审的纸质版论文,采用正常格式打印并装订,不需要隐去真实信息;

4、上传论文评阅系统的学位论文必须按盲评的格式,封面、扉页及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和导师的姓名(参考文献除外),论文必须为WORD97-2003版格式,不支持PDF、DOCX(即2007及以上格式,严禁将word 2007版的文件直接把后缀名改为DCC)。网上评阅的论文电子版,必须严格按《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对论文盲评格式的要求执行。

5、请申请本次答辩的同学,务必注意各环节的时间节点,逾期一律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毕业。

6、申请毕业研究生务必在4月28日前将“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或者“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电子版严格按格式要求将自己的信息填写完整完整无误后交班长统一收齐后交学院:shouln@zjut.edu.cn

7、联系人:寿老师,联系电话:88871530,QQ:156354918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docx

 

  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rar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rar

  附件4:学位论文封面和原创声明格式模版.rar

  附件5:学校相关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