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上交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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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201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入学一年半后所在学院必须对其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或未参加中期考核者不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请201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于2015年7月3日前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表交学院办公室(邵科馆103室,联系电话:88871530)。逾期未上交者,学院将依据开题报告的提交时间相应地延迟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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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