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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28 浏览次数:25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浙科发计〔201889号通知,现启动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一)主动设计项目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我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59个项目(课题),其中工业领域55个、农业农村领域37个、社会发展领域54个、国际合作领域1个、****领域12个。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设区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

二、申报要求

(一)主动设计项目

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的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详见附件2)。申报企业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17427日前工商注册),并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规上工业企业2017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1.5%以上;申报和参与企业均应设置研发投入会计辅助账。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与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并承担相应的自筹经费。涉农科技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门槛。

(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

(三)优先支持的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的申报单位;

2.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3.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54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6.经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7.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8.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9.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10.与申报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510日开放。

(二)申报管理。各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申报材料的提交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申报先通过网络申报,待项目通过形式审查、网络评审和处室评审并公示入库后,纸质材料再与预算申报书一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未入库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一式一份。符合优先支持第一条的项目、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项目和通过国际合作方式组织申报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通知中需要附相关申报材料附件的,一并报送相关纸质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项目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和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的参与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我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院所专项中的条件建设和设备购置类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3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3.企业承担项目一般不超过1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可承担不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数已达上述限定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4.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5.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通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7年度评估结果及有关情况的函》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7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1家国家考核优秀和7家省级考核优秀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详见附件4),可单独申报一项**合作项目,不计入限额申报数。

(二)关于项目申请人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的组织能力、开展研发创新的科研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为更好地落实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企业申请的项目,如项目申请人不是该企业在职人员,应当作出说明并由企业出具赋予项目负责人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即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三)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四)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系统中选择**合作项目,同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并请通过系统另行提交合作协议一式二份。

(五)关于**融合项目。**融合项目要求面向**需求突破关键技术,立足浙江产业转型加强转化应用,具体要求如下:

1.围绕***”“***”“**共用三个方向的重大需求和先进技术,重点解决**融合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凝练形成标杆型、引领型的重大项目。

2.申报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单位中含有*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四证

3)提供技术来源于*技术和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项目);

4)提供**需求证明材料(***项目)。

要求在项目申报系统中上传上述材料。

3.鼓励*发明专利转化应用到民用领域,或将民用发明专利应用于*领域。

(六)项目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各归口管理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内容或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如**需**后提交。

(七)学校限额推荐。为了高效主动、有竞争性的针对主动设计项目的进行申报,根据科技厅分配我校限项名额择优遴选。请各申报单位在2018521日下午16点前,将有意向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信息(汇总表)报科研院项目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一项,超过一项的请排序。科研院将根据遴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未在截止日前上报项目信息的,不予以推荐申报。

咨询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院项目办: 王剑斌 88320515

科技厅:

计财处: 吕品义 87054109

高新处:杨陈华 87054142

农村处:邵  87055372

社发处:叶  87056405

成果处:程  87055829

合作处:洪晨鸣 87055837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117房间

联系电话:05718521423786512650

联系人:都康飞 张慧

 

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4-28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18日前,将拟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发送至luoyan@zjut.edu.cn

 

 

 

 

 

附件.doc

2019汇总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