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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校级科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24 浏览次数:2540

各学院、校直属研究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浙江工业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战略目标,为了落实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进一步提升学校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提高学校科研的综合实力,培养学校下一代科技领军人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举措》[浙工大〔201714]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校级科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科学研究中心应聚焦之江实验室研究领域,在网络信息领域开展重大前沿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的有机互动和深度融合。

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面向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对接浙江八大万亿产业,加强与重大科技计划和重大工程的对接整合创新要素,掌握工程应用的关键技术,加强与相关产业的龙头企业合作,解决重大工程问题。

3、鼓励在学校创新团队和校级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多学科参与跨学院的研究中心,原则上不配置新的实验场所。

4、中心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197311日以后出生,且未担任学校现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或各级协同创新中心主任职务;中心学术梯队合理,有一定数量的青年业务骨干力量及必需的技术人员队伍,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博士后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3

5十三五期间,学校将择优分批建设若干个科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的组建与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以及国家、浙江省、学校三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不重复或雷同;已纳入一流高峰学科以及“8+X”卓越创新计划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二、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组织申报,建设目标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相关考核指标。

2、各学院、校直属研究机构可择优推荐2项。

3、申报单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申请表》(见附件)于2018531日前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4、材料报送地址及业务咨询: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管理办公室(东科教楼南221),黄捷,88320714 电子邮件:huangjie@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4.24

 

 

2018年校级科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南.pdf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