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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2381

各有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浙科成发[2012]44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做好学校2018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登记要求

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完成的科技成果;

推荐省、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

推荐按规定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

其他科技成果自愿登记。鼓励主动登记自主独立研发或联合研发的科技成果;

同时,科技成果登记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成果权属没有争议;

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不涉及国家秘密;

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书面材料提交(复印件):
1
 《科技成果登记表》1份;
2
 所属类型的科技成果应具备的相关技术评价证明1份(与《科技成果登记表》合并装订);
1)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2)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或成果鉴定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行业准许证明等);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书、软件登记证书等),以及研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明等。(3)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意见或验收意见等);研究报告。

三、登记程序:
   1、点击下载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8.0(附件1);
   2、安装、运行该系统,按照登记表上的填报要求输入数据,如实填报该表;
   3导出已输入的数据,生成“cgsbqy”命名电子文档(ZIP压缩文件);

4、将《科技成果登记表》、成果相关评价证明材料纸质稿1份交给学院,经学院审核后统一报科研院,电子文档Email发送到cww@zjut.edu.cn,并在邮件中注明:科技成果登记-姓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欲报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的成果登记请在2018119日前完成,如未能在此日期前完成请提前联系科研院。

2、电子文档(ZIP压缩文件)发送至cww@zjut.edu.cn

3、联系人:陈微微 联系电话:88320142

 

 

特别提醒:欲报2018年省奖的团队,2018年省科学技术奖将于2月底3月初启动,3月底截止,时间非常紧张,成果登记务必尽早完成。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8.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