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2017年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应结题项目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工作,《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一、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范围的内容。
2、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见附件)并根据“说明”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上报,生成PDF文件后上报科研院审核,若科研院审核不通过,将退回修改,负责人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生成PDF并上报科研院,待审核通过后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并于结题报告审核通过后需自行去计财处审核并盖章(科研院盖章待全部上交后统一办理),注意:结题项目决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结题项目2018年1月1日以后请勿报销,以免影响全校年度决算。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结题纸质报告最后一式二份交由各学院统一上报科研院,纸质结题报告上交时间截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16点前,网上电子文件提交请尽早以便审核修改,无需附纸质成果附件材料。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二、填表注意事项:
1.封面上累计拨款和填写日期请别忘记填写,请填写正确。
2.报告正文部分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是报告的核心,请详细填写。参考填写说明提纲。
3.经费决算表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下载)的具体要求填写,经费支出每一栏目请按实际填写;决算说明书中请详细填写各类开支及使用情况说明,单价超过5万元设备必须写明规格型号及用途。
4.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联系人:林琼
联系电话:8832020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12月4日
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