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现就2017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开放基金的申请对象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需通过导师提出申请。
二、资助范围
1.纵向科研项目与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资助副高职称及以下、研究经费相对紧缺等人员。
2.两年内新引进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前期探索工作。
3.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展的研究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申请程序
1.由各学院(部)、中心通知各有关教师及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有关全校开放共享有偿使用仪器设备信息,可登录校大仪共享平台查询(网址见资产处主页——管理平台)。
3.学院(部)、中心组织审核和评审,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推荐和名次的排序工作。
4.学院(部)、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申报材料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5.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相关规定
1.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壹万元。
2.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离结项期限至少1年以上。
3.开放基金的申请,每人每期限申报1个项目,且每个项目限资助1次。使用本人所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以及使用其他实验室同类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得申请。
4.正高职称、项目测试经费较多、参与校外单位立项项目等人员及学生论文,一般不予资助。
五、截止时间
请学院(部)、中心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资助名单排序表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同时QQ提交排序表电子版。
联系人:吴光,电话:88320434,办公地点:东科教楼南楼202
请申报的老师于11月17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luoyan@zjut.edu.cn,纸质材料交至子良A214学院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