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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4-14 浏览次数:23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现决定启动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一)主动设计项目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省科技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14个课题,其中工业领域32个、农业领域32个、社发领域46个、****4个。各课题的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实施目标和申报主体)详见附件。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我省公开征集、各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

二、申报要求

(一)主动设计项目

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企业牵头申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16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和创新组织;企业为实施项目已投入相应资产、资金和人力;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新设立的科技创业企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涉农科技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条件申报门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寻求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进行申报,并承担相应自筹经费,申报系统于2017420日开放。

(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

(三)优先支持的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城、特色小镇和农业高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的申报单位;

2.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3. 重大******;

4.创新能力较强的创新型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百强企业;

5. 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的;

6. 经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7. 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8. 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9. 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做好项目的网络申报工作。网址:http://pm.zjsti.gov.cn/lib/login.html。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611600

(二)申报管理。各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工作。

(三)纸质材料报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项目申报先通过网络申报,待项目公示入库后,纸质材料再与预算申报书一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未入库项目无需再报送纸质材料。请各部门上报推荐项目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和备注等7栏。通过****方式组织申报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限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以及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不得申报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期到20171231日前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申请人须承诺在研项目在实施期内验收完毕,如逾期未验收的,将取消2018年度项目立项,并纳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

(二)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实施期为3年。

(三)关于****。根据《关于公布省级******基地2014-2015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10家考核优秀的****基地,依托单位可单独申报一项****项目,不计入限额申报数。

(四)关于******。****领域中的联合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请另行提交合作协议一式二份。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领域中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联合共建****转移机构联合共建科技或创新园区3类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五)项目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各归口管理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六)学校限额推荐。为了高效主动、有竞争性的针对设计项目的研发内容和实施目标,解决所列技术问题和难点,根据科技厅分配我校名额,实行申报指标限额分配。请各申报单位在2017510日下午16点截止前,将有意向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信息(汇总表)报科研院项目办公室,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一项,超过一项的请排序。科研院将根据摸底申报情况进行指标限额分配,未在截止日前上报项目信息的,不予推荐申报。

咨询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科研院项目办公室: 王剑斌 88320515 wangjianbin@zjut.edu.cn

科技厅

计划财务处(综合业务):吕品义 0571-87054109

条件处(重点企业研究院):郑寅0571-87054006

高新处(工业领域项目):杨陈华0571-87054142

农村处(农业领域项目):邵晖 0571-87055372

社发处(社发领域项目):叶琳 0571-87056405

国际合作处(**合作项目):洪晨鸣0571-87055837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都康飞 张慧 0571-85214237 86512650

 

 

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