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师培养创新人才、科学研究及创新技术的能力,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攀登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做好首批攀登计划奖励项目、攀登计划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2016年1月1日以后已完成或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如下目标的团队或个人。具体目标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目标 | 金额 | 备注 | |
1 | 教师资助类 | 高水平队伍建设培育计划 | 培养或引进C类及以上人才 | 每项5-30万 | 建设经费 |
2 | 重大项目培育计划 | Ⅲ类及以上科技项目,或省级及以上教学项目 | |||
3 | 高层次平台培育计划 |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平台 | |||
4 | 重要科技成果培育计划 | 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获奖,或IF≥10期刊论文或ESI高被引论文或ESI热点论文 | |||
5 | 高水平人才培育计划 | 学校认定国家级科技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或省“挑战杯”、“创青春”竞赛一等及以上科技竞赛奖 | |||
6 | 学生奖励类 | 优秀生保送本院研究生 | 保送硕士研究生 | 5000 | 现金 |
硕博(直博)博士研究生 |
注:(1)以上奖励或支持项目认定时间节点为2016年1月1日以后。
(2)教师资助类非论文培育项目立项后给予50%资助,任务完成后下发剩余资助经费;其它类资助,完成目标后给予相应资助。
(3)非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单位的教师资助类培育项目,第一作或通讯作者的论文类资助金额按1/XY折算,X为单位顺序,Y为第一作或通讯作者人数;获奖类项目资助金额按1/X折算,X为单位顺序。
二、 选拔名额
每个研究所(中心)申报攀登计划培养项目不多于3项。学院根据申报情况,首批评选攀登计划培养项目总数不多于10个、同一类培养项目立项不多于3个。
三、 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5日前,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攀登培育计划申请表》,上交书面申报材料,电子材料发送至mse@zjut.edu.cn;
3、12月中下旬,院内外评委评议;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
4、12月下旬,学院确定首批攀登计划奖励项目、攀登计划培养项目名单,并下发相应资助金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