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6年3月,学校下发了《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6〕13号),对科技获奖成果、科技论文、专利成果和其他科技成果等制定了新的奖励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取得的相关科技成果按照新的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6〕13号)执行。为了做好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衔接,今年,学校按年度分两批对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科技论文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5〕7号)进行奖励。
现将第二批科技论文奖励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类别 | 奖励内容 | 奖励额度 (万元/篇) | 奖励时间范围 | 检索依据 |
发表在顶尖学术期刊的论文奖励 | 在Nature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 |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前发表 | 进入期刊官方网站搜索 |
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 | 被SCI(SCIE)收录的学术论文 | 0.5 |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前收录 | 在中信所提供的清单范围内搜素(见附件);也可在科研管理系统“学术论文”下“论文认领”中直接勾选) |
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 | 0.4 | |||
被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 | 0.1 | |||
学术论文发表在ESI收录期刊奖励
| 发表在ESI收录期刊的学术论文 | 0.6 |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前收录 | 进入 ESI 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选择journals和research fields,确定发表论文的期刊为ESI收录期刊或ESI收录的每个学科TOP10期刊 |
二、奖励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提出科技论文奖励的申请。教师根据上述列表中的检索依据自行查询,确定奖励范围,并登录新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6.11.147/ky,用户名:财务工号,初始密码:123456),在“学术论文”版块填写奖励的论文信息(也可在科研管理系统“学术论文”下“论文认领”中直接勾选)。
2.学院负责论文奖励申请的审核和汇总。学院对教师提交的论文审核以后,生成汇总表(“学术论文”→“论文列表”→“导出Excel”→默认选项→“确定并导出”),按奖励类型分别打印。学院科研秘书和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学院盖章,于2016年11月21日前将“科技论文奖励汇总表”上报科研院。
3.科研院负责论文奖励的校验和查重。根据学院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校验,并与历年奖励查重,确定学院科技学术论文奖励总金额发放至学院。
4.联系人:陈微微;联系电话:88320142。
2015三大索引中心所提供数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