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填报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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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经费已经拟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受资助项目负责人填报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操作说明见附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填报递交、各学院认真审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计划书的网上递交和纸质计划书的报送工作,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计划书的网上递交。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应当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书,除根据确定的资助额度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外,不得对申请书的其他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经费应按总资助经费数额(含依托单位联合资助经费)设定,如果总资助经费数额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请书填写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
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单位联合资助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联合资助经费参照执行。
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10日16:00前完成计划书的网上填报与递交工作。各依托单位、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计划书进行认真审核,并于11月15日前通过网络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
二、纸质计划书的集中报送。计划书经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网上审批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打印成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建议双面打印)。原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与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计划书(一式三份)一并递交至科研院进行审核盖章,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三、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琼,电话:0571-88320204
地址:东科教楼南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