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现决定启动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组织方式
(一)主动设计项目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我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38个课题,其中工业领域53个、农业领域31个、社发领域50个、国际合作4个。各课题的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实施目标和申报主体)详见附件。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我省公开征集、各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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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一)主动设计项目
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申报指南进行申报。企业牵头申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015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和创新组织;企业为实施项目已投入相应资产、资金和人力;企业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安全生产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新设立的科技创业企业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涉农科技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研发投入和研发机构条件申报门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寻求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进行申报。
(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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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先支持的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新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城、特色小镇和农业高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内的申报单位;
2. 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联合申报的项目;
3. 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 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和省级创新型示范、试点企业,千企攀高企业和百企创强企业;
5. 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3%以上的;
6. 经浙江省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7. 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8. 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9. 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网络申报。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项目的网络申报工作。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16年6月1日8:30至7月6日17:30。
(二)申报管理。各市、县(市、区)科技部门、省级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网络电子数据的提交工作。同时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与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三)纸质材料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项目汇总表字段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和备注等7栏。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和通过国际合作方式组织申报项目,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通知中需要附相关申报材料附件的,用纸质一并报送相关材料复印件。
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
(四)申报时间要求。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请各市和归口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于项目申报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和省重点企业研究院3年建设期内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不得申报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创新型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超过2项,其他企业不超过1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二)关于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实施期为3年。
(三)关于项目立项安排。主动设计项目视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原则上优选1项作为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实施。26县绿色技术应用专项项目,拟从今年申报项目中竞争性择优确定8-10项予以立项支持。
(四)关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
(五)关于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纳入本计划一并申报,请另行提交合作协议一式二份。项目申报单位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和力量合作应征工业、农业和社发领域主动设计项目的,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项目”。国际合作领域中的“联合共建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联合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联合共建科技或创新园区”等3类项目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六)项目申报的其他注意事项。各归口管理部门在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以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经费预算书等电子申报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并通过系统打印,以保证纸质材料与电子申报材料的一致性。
(七)限额推荐申报
为了高效主动、有竞争性的针对设计项目的研发内容和实施目标,解决所列技术问题和难点,根据科技厅分配我校名额,实行申报指标限额分配。请各申报单位在2016年6月10日下午16点截止前,将有意向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信息(汇总表)汇总报科研院项目办公室,科研院将根据初期摸底申报情况进行指标分配,未在截止日前上报项目信息的,不予推荐申报。
咨询电话:
浙工大
科研院项目办公室: 王剑斌 88320515
科技厅
计划财务处(综合业务):吕品义 0571-87054109
条件处(重点企业研究院):郑寅0571-87054006
高新处(工业领域项目):杨陈华0571-87054142
农村处(农业领域项目):邵晖 0571-87055372
社发处(社发领域项目):叶琳 0571-87056405
国际合作处(****项目):洪晨鸣0571-87055837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地址:
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117室
联系电话:0571-85214237 86512650
联系人:都康飞张慧
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6-5-23
2017年度重点研发计划主动设计申报指南(P24-25改).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