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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6年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1314

各学院、中心: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开放基金的申请对象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需通过导师提出申请。

 二、资助范围

 1.纵向科研项目与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资助副高职称及以下、研究经费相对紧缺等人员。
        2
.两年内新引进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前期探索工作。

 3.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展的研究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申请程序

 1.由各学院、中心通知各有关教师及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有关全校实行有偿使用仪器设备信息,可登录校大仪共享平台查询(网址见资产处主页——管理平台)。

 3.学院、中心组织审核和评审,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情况,做好推荐和名次的排序工作。

 4.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申报材料由学院、中心汇总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5.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相关规定

 1.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壹万元。

 2.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离结项期限至少1年以上。

 3.开放基金的申请,每人每期限申报1个项目,且每个项目限资助1次。使用本人所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以及使用其他实验室同类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得申请。

 4.正高职称、项目测试经费较多、参与校外单位立项项目等人员及学生论文,一般不予资助。

  五、截止时间

 请学院、中心于2016415日前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资助名单排序表、排序表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吴光,电话:88320541,办公地点:子良楼A-503

 邮箱:sbc2@zjut.edu.cn

  附:

    1.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

    2.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名单排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