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寒假前实验室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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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中心:
临近期末,为更好地维护实验室的安全卫生,保障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和稳定,学院决定对所有实验室开展一次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自查对象
学院各研究所实验室、实验中心
二、 自查时间
2016年1月11日-1月15日
三、 工作程序
1.各研究所、中心相关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所有实验室的安全卫生自查,有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如实记录,必要时现场提醒整改,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自查工作总结上报学院。
2. 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依据各研究所、中心的自查结果,对各部门的实验室状况进行实地检查(2016年1月18日-1月22日期间),发布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
3. 各研究所、中心根据学院检查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细致到位。
“实验室自查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报送院办科研秘书处(电子稿即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