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15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47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发挥厅科研项目对高校队伍建设与教学科研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科研项目立项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科研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校为全社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智力支撑。
二、项目类别、研究期限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包含自筹)。
研究期限:一般2-3年,起始年月以网上申报系统为准。
经费支持额度: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0.5-1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
(1)一般项目资助中级(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申请书启用201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3)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参加2个项目。
(4)已经获国家级、省部级、省教育厅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一般项目;校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目前在研未结题的,不能申报一般项目;机关及直属单位限额申报。
(5)一般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在依托单位的聘任期须覆盖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执行期。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四、申报办法
(1)学院申请者应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5版)(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应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各学院推荐申报指标,择优排序推荐。(各学院推荐申报指标另行通知)
(3)各学院确定最终申报项目后,通知申请者登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www.zjkysz.cn ),进行网上注册,学院核实注册信息真实性后开通帐号,申请者进行网上填报,学院审核后上报。
(4)各学院完成网上审核,提交上报后同时上交纸质材料:
-1- 学院申报省教育厅项目审批表一式1份。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版申请书。
-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和电子汇总表1份。
(5)2015年度科研院继续限额受理除理工类学院之外的其他学院、部门的自然科学类项目申请。申请者须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5版),由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后直接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科研院,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另行通知填报。电子邮件须同时发送到 wangjianbin@zjut.edu.cn ,未发送电子邮件不予受理。
(6)网上上报和纸质材料接收时间: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20日下午16点整。
五、到期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受理
(1)从2010年起,省教育厅课题只有结题后,才能作为职称晋升的成果,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负责人的,应为课题组成员),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份(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结题材料中发表论文须明确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资助(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标注错误的,不作为结题依据。
(2)到期应结题项目负责人需网上填报结题报告简表 http://www.zjkysz.cn ,上传结题报告正文后提交科研院审核,同时上交纸质材料2份(包括结题报告与论文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交学院审核盖章后统一报科研院。到期项目清单请各学院登陆科研院检索系统查询在研教育厅项目,到期不结题项目过多将影响今后项目指标分配。结题受理截止时间为:每年受理2次,分别为5月25日或10月25日之前。
六、附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剑斌
联系电话:88320515
地址:朝晖校区子良A210
E-mail:wangjianbin@zjut.edu.cn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于8月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稿发学院科研秘书邮箱:luoyan@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