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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1-03 浏览次数:1033

学院相关老师:

  学校2017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对象及相应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3.获得学士学位,在相应岗位上经过一年见习期,并考核合格者,可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4. 已聘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岗位变动,需转聘现岗位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程序

  符合初聘条件人员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核。

  初聘(转聘)教师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送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二份(请提前到学院办公室(A214)领取);

    2.学历、学位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转聘)申请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请申报老师在1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办公室(A214),

联系电话:88871519,邮箱:ywy@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