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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1281

转发省基金办关于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点击链接)

 

学校注意事项:

1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5515日上午9:00时开始,615日下午16:00截止。

2、经费填写注意事项:经费开支由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研究与交流费、出版/知识产权、劳务费、专家咨询 费;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和科研人员激励费。间接费=管理费+科研人员激励费=(直接费用-设备费)×20%;激励费==(直接费用-设备费)×8%相关经费所对应的计算依据及说明为必填项。

3、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在该时间段内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3-5篇代表性论著PDF文档(代表性论著添加上传到个人信息中)。

4、待单位统一上报基金办后打印正式版申请书,时间从2015624——2015630日下午16:00时前,申请人应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上传扫描件的,将被视为其已放弃项目申请,不再参加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

5、请申请人注意,本次申请2016年度省基金项目将与接下来的2016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冲突,只能二选一申报,一旦申报不得撤回。

62014年、2015年连续2年申请所有类型省基金不上的,暂停2016年度申报一般或重点项目。

7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201412月到期项目)验收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相关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由于省基金项目申请开始逐年限项限额申报,我校一贯鼓励研究人员申报,但若到截止日时名额受限,经讨论研究决定,将对各类省部级、厅局级、校级项目到期且未延期、无故拖延不结题者限制申报。

9、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主持省基金项目。

10、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研究题目进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11、项目申请人申报期间仅需将正式生成申请书中的单独一页签字盖章页上交并返回后扫描上传即可,全本申请书待立项后上交。(请各学院统一收齐后到科研院盖章并返回。)

12、项目申请人登录省基金申报系统后若修改个人信息保存,则帐号自动锁定,必须找各学院管理员开通帐号方可继续登录。

13、科研院联系人 王剑斌 / 联系电话 883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