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日前,省政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审议同意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两化融合联合基金(以下简称“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相关签约仪式将于近期进行。为做好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向你们征集2015年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联合基金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针对浙江省及周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浙江省发展信息经济和建设“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作用,主要选择高端工业自动化、物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智慧城市、智慧海洋、智能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电子商务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领域的基础科学问题,吸引和集聚全国范围的科学家开展基础研究。
二、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部门意见,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请受理学科限于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请紧密结合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领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尤其是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提出主要研究方向及拟报申请项目的具体建议。建议内容应凝练出既是影响浙江重点产业发展又具有国际前沿性或国内示范意义的关键性前沿技术与重大科学问题,使之既能充分体现浙江特色与优势又能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申报要求。
三、填报要求
(一)建议人在填报建议书前,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项目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及《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了解联合基金的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和资助范围等。
(二)拟报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本联合基金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相关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限制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及其共同限项项目类型见《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
(四)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企业和省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浙江“两化”深度融合领域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对于合作研究项目,应当在拟报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有关问题。
(五)建议人应附拟报项目申请书全文初稿。拟报申请项目应当符合《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基本信息、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拟报项目申请人提出,要求申请人按照重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相关申请书,在申请书全文初稿中介绍项目组成员信息,详细论述已具备的相关研究条件、前期研究基础、工作进展等。
(六)基于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预算经费及计划资助项目数限制,拟报申请项目实行单位限额推荐(见附件1)。请各单位认真开展建议征集工作,组织该领域研究能力强、研究基础好的科研人员按本通知要求填报《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表》(附件2),充分听取产业界意见,经相关专家论证、推荐后,郑重提出申报指南建议。
(七)为更好体现浙江省“两化”深度融合领域的产业需求和项目成果在浙江的应用前景,每项建议须附2位以上浙江省产业界资深专家的推荐意见(见附件3)。
四、报送时间
由于时间较紧,请各依托单位于2015年3月10日17:00前将签章后的纸质《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表》以及产业界专家推荐意见表、拟报项目申请书全文初稿等相关附件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报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上述材料的电子稿请压缩打包成RAR格式文件,并采用“姓名+单位名”作为文件名,由各单位一并报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的以下邮箱。
联系人:徐敏、周健
联系电话:0571-88212789、86964972
E-mail: xumin@zjnsf.gov.cn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路115号省自然科学基金办(310012)
五、单位注意事项
1、单位截至3月9日下午16点整。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上报电子稿。
2、申请书请各负责人登录国家基金在线系统,按照重点项目提纲撰写申报书初稿,完成后生成PDF文档但不需要上报,直接打印初稿上交科研院即可。
3、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推荐,务必择优推荐,保证申报质量。
附件:
1.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各依托单位推荐名额
3. 2015年NSFC—浙江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产业界专家推荐意见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年 1月26日
补充:
关于举行2015年度国家基金—浙江省两化融合联合基金
申报论证会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教师:
科研院定于2015年3月7日(周六)在朝晖校区子良楼B4会议室举办2015年度国家基金-浙江省两化融合联合基金申报论证会,届时我们将邀请相关专家做现场论证并给予指导。会议安排二个议程,上午申报答辩8:30-11:30,下午专家论证13:00-16:30,请各相关学院、教师准备好纸质材料与答辩PPT准时参加。
请各学院将答辩项目名单于3月6日11点前反馈科研院,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建议书+申请书初稿一式六份)与5分钟答辩PPT。具体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