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实验室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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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中心:
临近元旦和期末,为更好地维护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保障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和稳定,学院决定对所有实验室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自查自评对象
学院各研究所、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
二、 自查自评时间
2015年1月4日-1月11日
三、 工作程序
1. 各研究所、中心按照《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自评打分表》(见附件)进行自评打分,对本部门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及所做工作进行总结,并整理成自查自评总结上交学院。
2. 学院实验室安全督导组成员,依据各研究所、中心的自查自评结果,对各部门的实验室状况实地检查(2015年1月12日-1月16日期间),发布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3. 各研究所、中心根据学院检查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到位。
简要“实验室自查自评工作总结”和“材料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自评打分表”请于2015年1月11日前报送院办科研秘书处(电子稿即可)。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