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14年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开放基金的申请对象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需通过导师提出申请。
二、资助范围
1、纵向科研项目与教学研究项目,重点资助副高职称及以下、研究经费相对紧缺等人员;
2、两年内新引进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前期探索工作;
3、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开展的研究和创新性实验项目。
三、申请程序
1.由各学院、中心通知各有关教师及工作人员;
2.申请人向所在学院、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3.学院、中心组织审核和评审,根据本单位教师及工作人员申请开放基金的具体情况,做好推荐和名次的排序工作;
4.学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申报材料由学院、中心汇总上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5.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相关规定
1.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最高不得超过壹万元;
2.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离结项期限至少1年以上;
3.开放基金的申请,每人每期限申报1个项目,且每个项目限资助1次。使用本人所在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以及使用其他实验室同类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得申请;
4.正高职称、项目测试经费较多、参与校外单位立项项目等人员及学生论文,一般不予资助。
五、材料汇总上报时间
请学院、中心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书面材料(申请表、排序表)和电子文档(排序表)一并报至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王美黎,电话:0571-88320541,办公地点:子良楼A-503,
邮箱:sbcwang@zjut.edu.cn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11月21日前将申请表发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luoyan@zjut.edu.cn;电话:88871519
附件:
1.浙江工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纳入有偿使用仪器设备汇总表
3.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基金资助名单排序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