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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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中心):
教育厅将于今年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请各学院(部、中心)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43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中的各检查项目,于10月15日前组织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不符合”、“不适用”的均需在“问题说明”栏中予以明确说明。
各学院(部、中心)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改,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应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形成相应的整改建议报学校相关部门。“安全检查项目表”、“基本情况调查表”、及学院安全检查书面报告三份材料请于10月15日之前报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娄老师,联系电话:0571—88320321,电子邮箱:loujun@zjut.edu.cn。学校后续也将组织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