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2014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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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直属研究机构:
2014年度省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除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专项项目外,均要求由企业牵头申报。为推进学校与企业合作申报省重大科技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调整情况
从2014年起,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根据竞争性分配改革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推荐,项目申报数量有所控制,资助强度有所提高,从目前每个项目平均8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左右。另据了解,我省除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惠民专项外,不低于80%科技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企业牵头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
二、项目类型
我校可参与申报的项目主要有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和其他竞争性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参见省科技厅申报通知(见附件1)。
三、申报组织工作
1. 各有关单位要认清形势,转变观念,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主动地寻求与省重点企业研究院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精心组织联合申报工作。
2. 鼓励学校作为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项目,对我校作为第二承担单位承担的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学校按与第一承担单位相同配套标准予以配套;鼓励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学校视同为主持Ⅳ类项目。
3.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入驻企业研究院青年科学家等资源优势,做好与企业的对接工作。学校派驻各地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的教师也将为申报工作提供服务,协助做好与合作企业和当地政府的对接工作,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4.项目通过企业渠道申报,请及时关注各地市申报动态,把握好时间节点。申报前原则上要求与企业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经费分配方案、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
联系人:陆文明 8832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