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019届本科毕业生:
现将2019年免试推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2018年9月10日(周一)成立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免试推荐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 旭
成员:汪 杰、陶新永、胡晓君、董首恒、钟明强、郑国渠、车声雷、张文魁、张 林、黄 巍
2、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四六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承诺书),截止时间:2018年9月13日(周四)15: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普通推免生计划:4人;预备人选计划:2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普通推免生计划:6人;预备人选计划:3人。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生三年保研测评分数排名前6;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三年保研测评分数排名前9,获有免推(或者预备)资格,因出国等原因放弃的同学,请出具一份放弃申请说明,由后面排序同学依次替补。
3、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须参加9月15日(周六)上午学院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并按照实施细则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于9月16日(周日)上午11:3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表报学生处。
4、9月17日~18日,学院公示2天,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额进行审定;9月19日学校安排对申请“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第Ⅱ类学生进行抽查审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学生处网站面向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期为9月19日至9月28日共10天,并通知学院。
6、9月20日至9月25日,学校将推免生公示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备案。
7、9月25日至10月25日,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5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可同时报3个志愿;网上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8、经本人申请,被免试推荐到外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前获得接受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预录取证明并交至学生处。
9、推荐免试生名单上报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高招办后,学生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并进行体检。
10、被免试推荐的学生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表格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人数应与实际相符。
2、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3、学生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国贸(3+1)学生按原学院原专业进行申请。
4、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在免试推研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者,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5、 “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各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面试,排序后,推荐上报学校。对第①类“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推荐名额由学校单列,不占各学院指标;第②类“有特殊学术专长者”且有3名“专家推荐”,名额占各学院指标,每个学院最多只能推荐1名。
6、学院按不超过计划数的5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作为学院研究生推免预备人选(上报时各专业按照学生三年保研测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学院内正式计划放弃的名额,由学院内部预备人选分专业按排序递补;学院内预备人员不足时,该名额返回学校。
7、学院推进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的文件精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测评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7年9月1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号文件精神;2017年9月1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
附件一: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二:学校通知及申请材料
材料学院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