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材料学院1819学年招聘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研究生助管(院聘)的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校聘允许外院研究生报名。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
9月17日下午2:00。
三. 报名及面试地点
子良A220-1会议室。
四.聘任程序
符合条件者以书面形式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考察、面试,确定拟聘名单。面试时自我介绍2分钟,提问环节2-3分钟。
五.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理辅导员,2人,校聘岗位,中共党员,协助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2、兼职辅导员,1人,校聘岗位,中共党员,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工作,有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员之家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研究生助管,
学院学工办设岗:研究生助管1(就业工作)、研究生助管2(协助科技工作、办公室日常)、研究生助管3(宣传工作、文字工作);
学院办公室设岗:研究生助管4(校友工作);研究生助管5(协助研究生教学教务工作);研究生助管6(协助本科生教学教务工作)。
理学院代招:研究生助管2人(协助本科生新生工作)
六.聘任说明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500元/月,每学期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给予优秀奖励。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要求政治面貌为党员,本科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先。聘期一年。
研究生助管岗位适当考虑困难生。聘期一年。
任期内,建议不兼任主要学生干部(研会主席、党员之家秘书长等职)。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8.9.1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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