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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招聘学院1819学年研究生助理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助管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9-17 浏览次数:1321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材料学院1819学年招聘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研究生助管(院聘)的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基本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校聘允许外院研究生报名。

二.报名及面试时间

      9月17日下午2:00。

三. 报名及面试地点

      子良A220-1会议室。

四.聘任程序

      符合条件者以书面形式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表(见附件1),经学院考察、面试,确定拟聘名单。面试时自我介绍2分钟,提问环节2-3分钟。

五.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理辅导员,2人,校聘岗位,中共党员,协助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2、兼职辅导员,1人,校聘岗位,中共党员,协助开展学生党建工作,有担任党支部书记、党员之家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研究生助管,

学院学工办设岗:研究生助管1(就业工作)、研究生助管2(协助科技工作、办公室日常)、研究生助管3(宣传工作、文字工作);

学院办公室设岗:研究生助管4(校友工作);研究生助管5(协助研究生教学教务工作);研究生助管6(协助本科生教学教务工作)。

理学院代招:研究生助管2人(协助本科生新生工作)

六.聘任说明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500元/月,每学期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给予优秀奖励。

研究生助理辅导员(校聘)、兼职辅导员(校聘)要求政治面貌为党员,本科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先。聘期一年。

研究生助管岗位适当考虑困难生。聘期一年。

任期内,建议不兼任主要学生干部(研会主席、党员之家秘书长等职)。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8.9.1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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