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7〕45号,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9月18日前,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并将认定工作组名单和工作程序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材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名单:
组长:董首恒
组员:韩姝盈、毛诗焙、蔡雨晨、黄巍、各年级团总支、各班级班长、各班级资助委员(生活委员)
2. 9月18日-25日,各学院组织老生(15级-17级)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上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初次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学生请在线提交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困难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和其他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以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认定,不需要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再盖章证明。
3.9月26日-30日,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4. 10月9日16:00前,各学院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认定结果名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进行最终审核,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公示学校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后上报浙江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
1. 组织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要求学生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学院做好在线审核工作。
2. 上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初尚在试读期间的学生均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3.请使用校内网进行智慧学工系统在线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页面显示错误、系统不稳定等错误敬请谅解,可在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继续操作。同时各学院请及时反馈错误信息,以便更好地完善该系统。
如有不明,请与资助辅导员联系,韩老师:85290767(屏峰);黄老师88871529(朝晖)。
附件:智慧学工系统经济困难认定使用说明--学生端
材料学院学工办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