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一等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人,分两学期发放。材料学院:30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要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附件3)进行评选。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10月10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11日-18日,老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操作手册,各学院需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
3、10月19日-25日,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10月26日-10月30日,学院互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查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推荐结果。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
1、10月25日,学校下达国家助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26日-11月2日,学生登入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在线申请,智慧学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
3、11月3日-11月10日,学院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上报评定果;
4、11月11日-11月15日,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
5、11月15日后,学生可登陆系统查询自己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审结果。
三、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全校各指标奖金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系统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3、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到现所在学院申请。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修订).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下载: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