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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材料学院2017/2018学年研究生兼职、助管聘用结果公示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2 浏览次数:962

经学生个人报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和面试,决定续聘方炜为学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协助开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

决定新聘胡佳伟、吕枫、施娇、吴景佳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助管,协助开展办公室日常、就业、大厅管理、文字材料等工作。

决定新聘张琳、赵国军、何振为学院办公室助管,协助开展校友、本科生教学和研究生教学工作。

 

院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方炜,续聘,2016级研究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研究所,协助开展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党员之家建设等。

 

院聘研究生助管:

胡佳伟,新聘,2017级研究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研究所,协助开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科技工作等。

吕枫,新聘,2017级研究生,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研究所,协助开展学院就业工作。

施娇,新聘,2017级研究生,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研究所,协助阳光厅管理和大材之家指导工作。

吴景佳,新聘,2017级研究生,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研究所,协助开展学院文字工作和“大材之家”微信公众号内容审核工作。

张琳,新聘(2017.7月聘),2017级研究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研究所,协助开展学院校友工作。

赵国军,新聘,2017级研究生,金属材料与表面工程研究所,协助研究生教学秘书开展研究生教学教务各项工作。

何振,新聘,2017级研究生,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研究所,协助本科生教学秘书开展研究生教学教务各项工作。

 

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学期中不予考核,中途放弃视为考核不合格。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老师、同学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材料学院学工办(地址:子良楼A216,电话:88871529,电子邮件540161312@qq.com,毛老师)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2017年9月22日-2017年9月26日

 

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