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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材料学院“优科豪马”企业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0-22 浏览次数:1294

根据捐赠方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捐赠意愿、民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基金会管理条例》制定浙江工业大学“优科豪马”教育基金实施细则。浙江工业大学“优科豪马”教育基金用于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学生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一)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申请: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积极上进,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材料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品学兼优、刻苦努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班级或学生职务经历或有相关岗位社会实习经历,综合素质测评居班级前30%。

3、事业驱动力强,认同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企业文化,身心健康。

4、其他认可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受党、团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警告(含)以上﹜。

2、受到学业警告或退学警告。

3、其他认为可以取消奖学金的情形。

 

二、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优科豪马”奖学金每年奖学金名额为10人(本科生大三5人,大四5人,两个年级高分子至少各两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三、评选办法

1、每年9月-10月与浙江工业大学奖学金评比同步进行,各年级名额分配由材料学院学工办划分,与其他奖学金名额一同公布。

2、符合条件的同学即可申报,评比按照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优先按照奖学金获奖等级,同级奖学金按照综合分高低】,不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其他企业奖学金兼得,与助学金可以兼得。与校级奖学金荣誉兼得,金额取最高发放。

3、每年评选结束,材料学院学工办需将获奖同学申请资料报送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同意,并于同意后邀请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和获奖同学一起举行“优科豪马”奖学金颁奖典礼。

4、凡是获得“优科豪马”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其进入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实习或就业。

 

四、其他说明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初定一年。到期后如各方一致同意,合作可顺延。

2、奖学金成立以后,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校园招聘工作中予以支持。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优科豪马橡胶有限公司共同所有。

 

申请表:【10月26日前上交年级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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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