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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02 浏览次数:136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足额学费的研究生,将取消享受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为落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政策,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2017、2018级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

1、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为特困。

2、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

3、即将办理或续贷就学地贷款的研究生。

  

二、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4日前,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及时缴纳足额学费,否则学校将停发放其奖助学金。

2、11月6日前,申请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附件2)上交至学院(子良A216-1办公室,毛老师88871529),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认定。

3、11月8日前,学院将各年级申请学费代缴的情况汇总至《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名单汇总表》(附件1)中,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公章)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纸质稿(盖公章)交至学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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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与财务处、党委研工部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