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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学生学年总结、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18 浏览次数:953

各位班主任、同学: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优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学年总结

(1)每个班级要做好学年总结工作,班主任要利用半天以上时间集中全班学生进行上学年学风和班风等方面的总结与评述;结合学生典型事迹与典型案例进行教育,提高学生理想抱负水平,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促进班风和学风建设;在集中总结的基础上,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寝室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

   (2)切实做好每位同学的综合考评工作和推优工作。

2.学年推优工作

(1)在学年总结和综合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奖学金评定具体安排详见附表,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将根据有关通知再做部署,2014级奖学金评定工作参照原文件(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浙工大发〔2006〕31号】执行,2015级、2016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参照(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执行。

(2)校级优秀班主任推选比例为≤10%,可推荐2人;另评选院级优秀班主任两人。

(3)全体学生荣誉称号按照文件(附件三)《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9号】执行,积极做好各项荣誉评定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4)材料学院综合测评办法,2014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参照附件四;2015级、2016级奖学金综合测评参照附件五。

(5)院级奖学金:院级社会工作奖、院级社会实践奖、院级文体活动奖、院级学术竞赛奖,参照学校单项奖相关条件,共计10人(2014级奖金等同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2015级、2016级奖金等同学业三等奖学金)。

(6)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二、工作要求

1.学院要安排班主任一起做好学生自我总结和评优工作;

2.各学院根据时间安排,做好总结、评审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内  容

9月18日到9月30日

学生证注册;学院了解并上报学生到校情况和假期学生意外事件等特殊情况;班委换届选举工作并开展主题班会,启动考核评优工作,认真填写学年考评表。

9月23日 开始申请奖学金

9月25日 奖学金一稿公示

9月27日 奖学金二稿公示

9月30日 奖学金终稿公示

9月30日到10月31日

完成考核评优工作,公示后的最终名单及材料汇总至学工部。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