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2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工业大学百门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校研究生院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教学改革项目:2015年之前未结题且未被终止的项目及 2016年的所有项目;
2.核心课程项目:2015年立项的项目。
(二)组织
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工作由学院组织,研究生院复审。
(三)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验收书》(见附件1)。
2. 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背景、思路和项目研究、实践的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预期目标完成清楚;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核心课程项目还应包含课程教学改革情况、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课程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学生选课人数及学生评价等。项目总结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8000字。
3 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4. 提交相关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shouln@zjut.edu.cn。
(四)时间安排:请各位老师于2018年11月13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
二、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1.教改项目:2017年立项的所有项目;
2.实践基地:2017年立项的校外实践基地。
(二)组织
研究生教学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组织,研究生院复审。
(三)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 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3.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四)提交时间:2018年11月13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