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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材料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17 浏览次数:963

各位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含硕博连读新生):

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以培养更多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总结工作

做好学年总结工作,结合研究生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附件4《材料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并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说明:附件4《材料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纸质稿请认真填写、单独上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不上交综合测评材料视为放弃所有评奖评优,请务必重视。

二、学年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2017级新生)、博士生。

2、评选程序:

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填写综合测评相关表格(附件1-附件4),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申报交给班长(附件1、附件2、附件4交文本表格,需要本人签字、导师签字;附件3交电子表格),班长收齐后,于9月21日-22日完成材料初审,交给年级团总支(纸质材料)。各年级团总支于9月23日前完成材料汇总、审核、排名,年级汇总电子稿(EXCEL表)统一递交至771257034@qq.com(联系人:俞浩 18758217686)。

 

各年级联系人:

博士(含硕博连读的博士新生):童晓茜 13588262993

15级:俞浩 18758217686;16级:刘凯 15757175892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