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各位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含硕博连读新生):
为认真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全面而又个性地协调发展,以培养更多更具创造性的研究型和更高级的应用型人才,现通知如下:
做好学年总结工作,结合研究生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
综合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填写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附件4《材料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并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证书),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说明:附件4《材料学院研究生学年考核表》纸质稿请认真填写、单独上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不上交综合测评材料视为放弃所有评奖评优,请务必重视。
二、学年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在校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2017级新生)、博士生。
2、评选程序:
请各位研究生认真填写综合测评相关表格(附件1-附件4),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申报交给班长(附件1、附件2、附件4交文本表格,需要本人签字、导师签字;附件3交电子表格),班长收齐后,于9月21日-22日完成材料初审,交给年级团总支(纸质材料)。各年级团总支于9月23日前完成材料汇总、审核、排名,年级汇总电子稿(EXCEL表)统一递交至771257034@qq.com(联系人:俞浩 18758217686)。
各年级联系人:
博士(含硕博连读的博士新生):童晓茜 13588262993
15级:俞浩 18758217686;16级:刘凯 15757175892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7.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