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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骆燕 发布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29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第325号令,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附件3)、《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41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附件4),以及《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规定,现将学校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和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人选))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基本要求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见附件8)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好中选优,推荐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人选),原则上推荐数量不限。

2.专家推荐: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人可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或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1名(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候选人或省自然科学奖候选项目1名(项)。推荐人须独立撰写对所推荐项目的评价意见。专家推荐项目(人选)推荐号请与科研院联系取得。

(二)推荐单位(专家)基本要求

推荐单位(专家)承担推荐、答辩、异议处理等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标准条件推荐,推荐项目须符合《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符合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浙科发成〔2018163号)(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推荐单位(专家)应对推荐项目及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在各公示环节公示候选项目(人选)及其推荐单位(专家),建立推荐单位(专家)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二、推荐前公示

推荐的项目(人选)应进行推荐前公示,须在所有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和工作单位,以及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5,以下简称《工作手册》)的要求执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被推荐。

推荐前,候选人所在单位和候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所在单位的公示网页截屏图片或公示照片应在推荐系统中分别上传,供推荐单位(专家)审核。同时,推荐单位公示网页截屏图片须在推荐系统中上传。

三、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单位(专家)按照《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填写推荐书,推荐单位(专家)须登录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网址:https://pm.zjsti.gov.cn/lib/cgdefault.html,如有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0571-8511801185111186)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要求客观、准确、完整、真实填写。学科分类名称请慎重准确选择,此项作为评审分组和选取专家的依据,请根据推荐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在推荐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最多可选择三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工作手册》明确了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内容和补正清单。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符合《工作手册》规定补正内容的,省科技厅通知推荐单位、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将在推荐系统中提醒),逾期不予受理。补正材料须与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相对应。补正材料单独建档,原推荐材料不允许修改。

下列项目(人选)不予受理:

(一)形式审查不合格且不符合《工作手册》规定补正内容的;

(二)形式审查不合格,虽符合《工作手册》规定补正内容的,但:

1.推荐单位、专家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

2.补正材料不符合要求。

四、推荐材料报送

1.每个项目须提交书面推荐书5份,附件材料1份(其中1份为原件),以及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及所有完成单位的公示情况(包括结果)1份,1份推荐书主件和所有附件装订成册,所有提交材料不退还。

2.我校作为完成单位和我校教职工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申报的项目,相关公示材料需经完成人所在学院(部门)审核,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成果审批表》(附件8),公示内容需严格按照《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材料电子稿务必在规定公示期开始前交科研院,否则公示无效,不予受理。

3.推荐项目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7),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专家签名)

五、推荐截止时间

1.推荐系统于201911日开通;

2.各项目公示表(附件10)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附件9)请于2019220日前发送电子版到cww@zjut.edu.cn

3.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38日中午12时;

4.推荐书面材料请于201931417:00前报送科研院。

六、相关纪律要求

1.省科技厅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对违规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通报、限制参与省科技奖励活动、限制申报各类科技计划等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

22019年度推荐的项目(人选)一般不予撤回,需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院向科研院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学校向推荐单位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省科技厅同意才能撤回。

3.省科学技术奖励不收取评审费用。

科研院联系人:陈微微   电话:88320142;邮箱:cww@zjut.edu.cn

省科技厅联系人:张李春  电话:0571-87055371

    电话:0571-87055829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  邮编:310006

电子邮箱:cgc@zjinfo.gov.cn

 

 

附件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注意事项的通知

附件3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4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52019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工作手册

附件6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7: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8: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清单

附件9:浙江工业大学成果审批表

附件10:公示表

                                                            科研院

                                                        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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