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为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 申请者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并装订成册;
(3)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如符合招生资格);
(4)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如符合招生资格);
以上材料请务必在2019年3月4日下班前交学院,电子版打包后发送到邮箱:shouln@zjut.edu.cn,逾期不再受理。
2.学院汇总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材料包括每位申请者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公示无异议后,交校研究生院审查。
3.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
三、其他说明
1.高端人才范围:
①国家级: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级专家计划(青年特聘专家计划)、人事部国家级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专家;
②省级:省特级专家,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浙江省级专家计划、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等专家;
③重大项目获得者: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研的Ⅳ类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是指各类纵横向项目在合同执行期内。
非以上清单所列的人才类型请勿填写。
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等材料须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学术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兼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