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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公告

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开展校级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骆燕 发布日期:2019-04-25 浏览次数:2294

各学院、校直属研究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科技新政50条),为浙江省打造互联网+和生命健康两个世界科技创新高地作贡献,对接浙江省八大万亿产业和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充分发挥学校学科综合、创新要素汇聚、研究基础扎实的优势。经研究决定,认定一批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领域的校级研究中心(下称研究中心),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本次认定的研究中心属校级研究机构,非校直属研究院(中心),依照《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659号)来设置和管理。研究方向应聚焦产业数字化和生命健康的制造业,原则上由跨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的科研团队来组建。研究中心填写相应申请表,经相关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并发文成立。

2、研究中心的名称与研究领域应与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以及国家、浙江省、学校三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已认定中心的研究不重复或雷同。

3、研究中心接受科学技术研究院指导和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每年底基于科研管理系统对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成绩以及完成学校重大科研任务的情况,给予配套支持和相应的激励。
二、认定程序

1、中心认定工作不设时限,按照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原则开展。

2、申请单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同时还需提交学院推荐报告,相关材料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3、材料报送地址及业务咨询:科学技术研究院平台管理办公室(东科教楼南221),黄捷,88320714 电子邮件:huangjie@zju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4.25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研究中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