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为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依据研究生院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条件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附件1)相应的招生条件。
2.研究生指导教师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规范准则,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师表形象,对于出现师德失范行为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审核程序
1.申请者填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10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子良A217)。
2.学院在汇总材料宾审核后,交由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包括每位申请者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3.以人为本,尽量简化教师申报手续,例对于高端人才等已知符合条件的提前下,学院可以在征得教师同意的基础上直接汇总,教师可以不用填写相关表格。
4.研究生院对相关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者或学院,将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招生资格,并扣减相关学院的招生指标。
三、其他说明
高端人才(《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修订)》(浙工大研【2017】8号)第七条 第三款)范围:
①国家级:院士,国家级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专家计划(青年专家计划),国家级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②省级:省特级专家;
③重大项目获得者: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研的II类及以上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是指各类纵横向项目在合同执行期内,且横向项目为近5年内立项。
附:上交材料清单: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2、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纸质版。学术论文可以提供web of science上的检索页,纵横向的科研项目及到款可以从科研院系统导出。
3、《浙江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后发送到邮箱:shouln@zjut.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6日


